各部门、系(院):
“四川省十大歌曲”评选活动是四川省政府确定的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,两年举办一届,此次活动由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,四川省音乐家协会承办,学校作为支持单位,鼓励全院师生创作出以产、学、研、创深度融合,反映时代新气象、讴歌人民新创造、唱响中国故事、展示四川新貌、弘扬巴蜀文化、具有广泛传唱度和美誉度的原创歌曲精品。
一、作品征集时间
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
二、作品报送要求
(一)参选范围
全院在校师生,参选音乐作品须为2021年5月以来创作的原创歌曲音乐作品,作品形式不限,可以为合唱、独唱、重唱等多种形式。
(二)作品要求
1.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反映时代精神和现实生活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讲好中国故事、传播四川声音。
2.征集作品主题鲜明、风格突出、旋律优美、制作精良,反映生动的现实生活,歌颂在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。
3.作品可以是美声、民族、流行风格,强调真情实感,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艺术表现力、感染力。作品需有录音小样。
4.作者须保证对参选作品享有完整版权,若存在版权纠纷或违反有关法规,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,所涉及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同时,作者提交作品参选,即视为授权主承办方在本次活动期间对该作品拥有制作权、改编权及使用权,并可用于非商业目的保存、展演等,而无需征得著作权者的同意或支付报酬。
(三)申报要求
1.每位作者限定申报不超过2首作品,以U盘形式一次性提交全部作品的电子版资料,具体内容包括:
①第二届“四川省十大歌曲”评选活动作品申报表1份(每部作品填1张表,电子版签名拍照)。
②第二届“四川省十大歌曲”评选活动版权承诺和委托书1份(电子版签名拍照)。
③作品歌谱(电子版1份,限JPG、WORD格式。纸质版5份,要求谱面清晰,标明速度、时间长度)
④作品音频(限MP3、WAV格式)
以上①②③项,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;④项提供电子版。U盘中建立一个用歌曲名命名的文件夹。以上申报材料请自行备份,恕不退还!
四、评审
(一)为充分体现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评审原则,评选活动将在省文联文艺人才专家库(音乐类)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组,并坚持专家评委、媒体及大众评委各方面代表共同评选的原则,同时严格遵循评委回避制。
(二)根据具体报送作品的数量和质量,第二届“四川省十大歌曲”评选活动分为资格审查、初评、复评、网络宣推、终评五部分,评选出20首歌曲进入终评。终评排名前10位的作品为第二届“四川省十大歌曲”评选活动优秀作品;其余10首为入围作品。
(三)入选第二届“四川省十大歌曲”的20首作品,将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,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。
(四)网络宣推投票环节单独设立最佳网络人气奖,成绩不计入终评得分。
(五)报送作品进入前20名的报送单位,获第二届“四川省十大歌曲”评选活动优秀报送单位。
五、宣传展示
(一)活动信息及评选作品将通过互联网及新媒体进行公布和宣传,包括四川省音协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、中国移动“咪咕音乐”APP等。
(二)由四川省原创音乐创作出版推广中心建立“四川省音乐人才扶持计划”,扶持、孵化、提升、推进参加第二届“四川省十大歌曲”评选活动的人才和作品。
(三)制作出版第二届“四川省十大歌曲”专辑、纪念 U 盘等宣传品。
(四)在四川省音协主办的省级音乐演出和交流活动中,优先选用“四川省十大歌曲”优秀推选歌曲,打造“创作、演出、推广”一体化的音乐创作发展新格局。
(五)积极与省级及地方的电视台、电台广泛合作,以展播、访谈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。
六、联系方式:028-85430310 卢老师(武侯校区教学楼二楼207办公室)。
附件1:第二届“四川省十大歌曲”评选活动作品报名表
附件2:版权承诺书
艺术处
2023年11月10日
四川音乐学院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“四川省十大歌曲” 评选活动附件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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